目录:
贵阳市午托班管理办法
1、设立条件场地要求 须设在安全、卫生的固定场所,不得使用危房或违法建筑。 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,配备通风、采光、消防设施,符合住建和消防部门标准。 餐饮类午托需单独设置厨房,取得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人员资质 负责人须无犯罪记录,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
1、设立条件场地要求 须设在安全、卫生的固定场所,不得使用危房或违法建筑。 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,配备通风、采光、消防设施,符合住建和消防部门标准。 餐饮类午托需单独设置厨房,取得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人员资质 负责人须无犯罪记录,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
Powered By Z-BlogPHP 1.7.3